最近常常感覺到設計的無力感,尤其是在做出來的東西被指定修改的時候,常常會懷疑自己到底是在執行別人的意志還是以自己的意志在做設計,往往在意識到這個狀態的時候,就把一切進度都停擺,因為不太甘願繼續做下去。
一般設計師遇到這種狀況,大概都會有「外行人懂什麼設計」之類的自我心態,我也不例外。以前初生之犢會因此強硬的擺臭臉,現在則是摸摸鼻子,誰叫自己不是大師不是權威。還蠻殘酷的,這大概是為什麼長江後浪推前浪的原因,人看得多了、身段放軟之後反而少了衝撞的膽識,也難再搞出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業,只能穩穩的顧好自己自己圍起來的這片耕地而已。
也會想,是自己的專業度不夠、設計得不夠好,還是那根本是客戶本身的問題,又或者設計師與客戶之間就是得這樣不斷的進行攻防戰,是一種雙方面的宿命問題?意見跟來回討論很好,但意見反反覆覆令人厭惡,詢問太多人的意見則會讓先前的共識再度歸零。有時候設計本身是很直覺的,顏色亮一點暗一點,圖案左一點右一點......這些在做的當下,設計師會最清楚哪樣是最剛好的,但客戶常常不吃這一套,偏偏會指著說,就是要亮一點要跳一點,我只能在心裡OS:每個都很跳,每個都變得不重要。但沒辦法,他們就是如此堅持,吃定了拿錢的手軟,付錢的老大。看來真的是專業的問題,設計師不夠專業來處理設計問題,客戶也不夠放心交給設計專業。
有時候則是設計師的自我害死了自己,常常在無名上的設計分類部落格看到設計師們在抱怨「外行人懂什麼設計」,我總會停下來看完整篇抱怨文,在仔細看過他們的作品之後,常常會產生「外行人裝什麼內行人」的想法,設計出來的東西確是不好啊,老實說,怎麼還能這樣大喇喇的指責別人卻放爛自己,好幾次都想要上去回應個幾句,最後還是作罷。我又有什麼立場能這樣指著別人呢?
最近沒什麼得意的作品,大概都是客戶滿意交差了事,雖然不至於爛到爆炸,但也沒好到能夠拿出來當代表作品,心裡總是覺得缺憾,為什麼能放縱自己這樣交差了事別太用力,一時要我解釋我也說不上來,反而是那些放縱我亂做的客戶,較能讓我投注心力在作品本身,由於是一種真心的、絕對無法放爛的責任心情在做,往往質量都比較好,但我卻覺得這並非好事,必須要將自己鍛鍊成,即使在客戶強迫修改下,還是能創造好作品的一個設計師才行,這樣才夠負責,對自己、對其他有眼睛的人、對世界。
不管怎麼說,這仍然是理想與現實之間的拔河,哎。
2008-05-16
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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